反觀我們香港,四年前展開的 「反轉天橋底行動」4,使用率實在不符合預期,負面新聞5亦多不勝數。雖然政府斥資五百萬興建這場地,但在沒有足夠配套和限制多多的情況下,未能成功吸引本地音樂人租用場地。原意是營造一個市民可暢意蹓躂的公共空間、亦希望透過這非正式的創意文化及表演場地,為不同的團體舉辦音樂、舞蹈、展覽以及運動等各類活動時,提供多一個可供選擇的場地。(起動九龍東辦事處4)
路政署6的資料指出,香港原來有1300多條行車天橋和700多條行人天橋。天橋底的大量空間現時大多擺滿用來阻止行人或露宿者進入的石頭或尖角,又或是用作花槽或石屎等設計7。
我們有沒有想過可利用這些空間呢?作為多層停車場吧!(有車人士常投訴本港不夠車位。)作為墟市吧!(基層常埋怨財團壟斷地區經濟。)作為臨時房屋或社區設施吧!(可知在統計處8數字下,有多於19萬人住劏房!)
有人支持,當然亦有人反對!
「瞓天橋底」這個冠名,實在難聽!發展局曾經透過網上專欄9《局長隨筆》說出可考慮開放天橋底空置空間,但當然要通過一系列的準則。亦有作者認為大費周章後會變成了三不管的地方10(湯文亮 2013)。
為了解決土地問題,香港現況是發展——發展郊野公園,發展納米樓!
「納米樓」是政府批准發展商興建平均少於15平方米(約160平方呎)的「樓宅」。但可笑的是,香港房屋委員會11在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中,說明在此計劃下,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租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這為什麼政府還興建了這些「樓宅」呢?王永平先生在其專欄中可能透出了一些玄機吧!12(王永平 2017)
現在就連外國也會報導我們香港的住屋情況13。(美聯社 2017)如果你問我想「瞓天橋底」還是「Coffin homes」?我的答案是:「天橋底」!
特首梁振英的最後施政報告中任重道遠地提出:「歸根究柢,香港的房屋問題是土地利用問題,而土地利用問題,不是技術問題,而是觀念問題。只要我們肯打破劃地為牢的舊觀念,只要我們肯認真、科學和客觀地重新思考土地利用的規劃,我們就可以增加土地供應,降低地價、樓價和租金,減輕香港人的住屋負擔,提升香港人的住屋質素,根本解決房屋問題。…請大家重新思考香港土地利用的規劃問題。」
我們真是要打破「天橋底」的舊觀念,也應該打破盲目地發展郊野公園的舊觀念。請大家重新思考香港土地利用的規劃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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