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為保育鄉郊土地而設的「香港鄉郊基金」在2011年3月1日成立,目的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前提下以捐贈、轉讓、租賃等方式作保育。基金執行委員會 主席梁振英指出,日後由選址委員會選出需保育的地方,便排列優先次序,再研究需要動用多少資金,然後進行籌款。這種基金保育的形式,是參考英國的做法。
實際上,英國英格蘭和蘇格蘭實行的國家信託基金(National Trust),其模式達致世界級的典範,並早在1895年已成立基金作保育用途。國家信託基金的運作模式,應用於香港,可發揮四大優點:第一,保育信託組 識可以作為法人,擁有和管理本港珍貴的自然遺產;第二,由單一基金保有多片土地,並由獨立及有威望的董事管理,可以減低發展商的影響;第三,單一基金有較 佳的經濟規模;第四,獨立的全港保育基金較易向公眾籌款。
要實行以基金保育的計劃,必須考慮資金的來源,保育的地點也需要有人管理,亦需要金錢作管理,而現時「香港鄉郊基金」仍未有任何資金。在英國,保 育資金主要來自徵收碎石提取稅、政府的財政預算、文化遺產彩券基金、公眾捐款或死後遺贈等。在香港,曾有地產商表示提供資助,亦有私人機構願意捐款,可惜 的是政府並沒有為保育基金作任何注資。若政府能先作注資,便能使基金有一批資金作收購地權之用,然後再由基金進行募捐,保育的工作便能更有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