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郊野,有時會有一些宗教團體,因著信眾的慈悲心,進行放生的活動,藉以拯救萬物,希望為自己積福求安。但這種放生的活動表面看來是救那些動物免被囚禁之苦,逃離殺戮之災,實際上,信眾的一廂情願,卻為那些被放動物帶來無限的痛苦,同時,為自然生態更帶來不可量度的災害。
上圖的虎紋蛙(俗稱田雞)相信是被人放生到一條的天然河溪當中,這種蛙雖然在香港昔日都是本地的品種,但隨著香港農業(特別是稻田)的消失,合適的生境已沒有了,把這些由人工飼養的虎紋蛙放到一個不合適的河溪生境,無疑是將牠們送到鬼門關去,另一幅圖顯示一隻在附近死了的田雞。若果所放生的品種是外來物種,同時牠能落地生根,繁殖生存,牠為本地的其他生物所引致的災害更大,除了有可能趕絕本地和牠相類近的競爭者之外,更有可能擾亂整個生態系統,使到其他弱小的生物滅絕。
被放生的動物,大都是由市場上購買,若不是人工繁殖飼養,便是由野外捕捉,你們買得越多,野外的捕捉壓力越大。更可悲的是,由捕捉到放生的過程中,所有的動物都被囚禁和受到種種痛苦對待,而有不少更尚未到信眾的放生之手前,早已被虐待至死,這真的是那些信眾希望發生的事嗎?其實,真正的放生可以很簡單,就是如那些宗教所推崇的不殺生,信眾只要茹素不是已經每日在放生了嗎?
生物科老師
黃志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