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西灣的 私人土地、荒廢農地被商人魯連城購入,將本來的綠色地帶進行推土,弄致塵土飛揚,嚴重破壞景觀和污染河流,激起市民對保育香港自然資源的熱心,面對著廣大 民眾的壓力和傳媒的監察,工程被迫停工,政府亦不敢怠慢,急急把那私人土地納入規劃範圍,避免進一步的發展破壞。這件事令不少人開始關注一些在郊野公園範 圍附近的私人土地,據漁農自然護理署估計,現時約有五十多個像大浪西灣般的土地,有機會出現像大浪西灣事件的翻版,因此,大浪西灣事件後,漁護署承諾盡快 推出有關的名單,但事隔一個月有多,名單仍未見影蹤。
長春社推出的香港自然景物破壞地圖清楚顯示大浪西灣只是冰山一角的案例,在船灣郊野公園東北的鎖羅盆,有近400棵 樹木被砍掉,由於是私人土地,香港也沒有樹木法,對這樣的生態大破壞,政府也束手無策。另一個發生在城門郊野公園附近的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事件,即使政府 有眾多部門如環境保護署、地政署、規劃署等等出動參與監察和阻止破壞事件,填土活動也有部份是政府土地,但由於法例不全,最終只能控告泥頭車司機,對已破 壞的地點,未見有任何復原的工作。最近,海下灣海岸公園後灘的農地被發展商全幅收購,有關的發展規劃在互聯網上神秘曝光,雖然現在尚未有任何工程的進行或 破壞的出現,但政府對有關私人土地的控制權非常有限,即有可能發生“未申請,先發展”或“先破壞,後發展”的情況,屆時政府才介入的話,對自然景觀和生態 而言,破壞了的是很難修復。
現時規管郊區私人土地的使用主要依靠規劃署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和發展審批地區圖,執行上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法定圖則的申請批准與否。但這法例對違例發展的 罰則不重,地政署在執法上並不嚴謹,因此,對發展商的阻嚇力不大,最新的案例是位於河上鄉的一幅農地與魚塘,本來該地一直由家住旁邊的村民種菜養魚,但某 日突然有泥頭車不斷將建築廢料填平該農地與魚塘(見圖),事件引來傳媒報導,有不同政府部門介入,但最終被填平的農地無法復原,後來,該地被申請由農地改 為鄉村式發展用途,竟然由城規會通過審批,而之前被定為非法堆填的事件,進究責任便沒有下聞。這些的例子都可以看到政府在處理私人土地的發展上,是處於極 為被動的位置。
其實要真正解決私人土地的發展與保育的衝突問題,長春社建議政府應購買現時位處郊野公園旁的農地,將這些同時具備生態價值的地點納入郊野公園範圍,長遠得到保育,而市民亦永久可以享用,村民的利益亦不致被奪 去,據長春社估計,購買這些私人土地的費用約一百億(即興建高鐵的六分之一)。可是,政府堅拒利用納稅人的錢去購買這些私人地,但到現時為止,政府也沒有 建議任何其他的可行方案,我們唯有等待另一次的大浪西灣事件,引發更多人的不滿與討論,才有機會看到實質的保育工作,希望那時候,我們的郊野公園以外的地 方,仍有值得保留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