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把二零一零年定為國際生物多樣性年,目的希望各國政府和人民能一起為保護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盡一分力,為所有生物尋求好的生活。但最近在著名期刊《科學》所發表的一個研究報告指出,世界領袖均沒有做到為減少生物多樣性消失的承諾,達不到200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簽署時的目標。
生物多樣性公約早於1988年由聯合國環境計劃(UNEP)和生物多樣性專家工作小組開始籌辦,到1992年於里約熱內盧高峰會正式邀請各國簽署,當時已有168個簽約國。這公約有三大目標:一.保育生物多樣性;二.可持續地利用生物多樣性;三.以公平和平等的原則分享生物多樣性所帶來的好處。於2002年五月舉辦的第六次生物多樣性公約會議,191個國家承諾盡力減低生物多樣性消失的速度,不論是在國家、地區或是全球性的層面,為緩解貧窮,令所有生物得益作出貢獻。可惜,最新發表的報告證明當年定立的目標是遠遠未能達到。這份報告由四十個組織提供數據,分析三十一項生物多樣性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範籌:生物多樣性現況及展望指標,生物多樣性的壓力與威脅,政府的政策與措施,生物多樣性的使用和益處。
一些指標如Living Planet Index (LPI)指有脊椎動物的全球數量變化,自1970起,平均有三成的下跌,這下跌趨勢普遍發生於各地區和所有生態環境,而值得注意是跌幅最大的地區為熱帶地區,較平均高出一倍。另一個水鳥數量指標,全球的數量有近一半的跌幅,而最嚴重為東亞澳大利亞遷徙的路線。森林覆蓋度由1990-2005年間,全球森林淨縮減為3.1%(每年消失1300萬公頃),單是2000-2005年,有超過2700萬公頃熱帶雨林被砍伐。海洋的趨勢與陸地的生境有過之而無不及,活珊瑚礁的覆蓋率由1980-2004年間平均下跌38﹪,海洋魚類的資源在2006年有一半的地區是達到全面濫捕的情況,即已沒有商業捕漁的活動再可進行。近二成現正為過度捕獵,8﹪出現漁獲減少的現象。雖然眾多生物指標顯示全球的生物種類面對的威脅不斷增加如生境消失、外來入侵品種和污染等問題,但在設立保護區方面等保育工作,亦有著令人鼓舞的地方,如在1970代,巴西亞馬遜只有一個國家公園和森林公園,現在已有一半的地區是受到不同程度的保護。
聯合國政策委員要求各國制定新政策和行動,為2020年的目標努力,更希望長遠至2050年能保存和復原生物多樣性,要達至以上的目的,除了各國政府要執行新政策外,也要社會不同層面的人士參與,如經貿組織、官方和民間團體等的通力合作。我認為我們在保育生物多樣性也可以發揮消費者的力量,如絕不購買瀕危或罕有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拒絕食用一些遭濫捕的動物如活珊瑚魚、魚翅、藍鰭吞拿魚等,支持及參與生境保育的團體或活動,帶領親友欣賞和認識野生動植物等。
生物科老師
黃志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