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的香港市民都到過郊野公園,不論是去遠足登高或是燒烤野餐,總會到過全港廿三個郊野公園其中的一個。自1977年起,首五個郊野公園成立之後,大大小小的郊區根據《郊野公園條例》,陸續被列為受保護的地區,經過三十載的時間,現時香港的土地約有四成面積為郊野公園,加上其他在郊野公園以外的特別地區,以香港這樣一個國際大都會,高度發展的大市城來比較,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都市,會有著這樣大面積、大範圍的土地為受保護的綠色郊區。
然而,當比較香港的海洋與陸棲生境的保育,海洋保護的步伐卻遠遜於陸地。《海岸公園條例》於1996年才訂立,而直到現時為止,香港只有四個海岸公園及一個海岸保護區,總計的面積為24.3平方公里,佔香港海域的面積不到1.5%。更重要的是,海岸公園的保護程度遠不及郊野公園,任何人士均不能在郊野公園內砍伐樹木或捕獵動物,但在海岸公園內,卻容許持牌的漁民,可以利用非破壞性的捕漁方法,無限制地獵取魚穫。這個情況仿如若果我們的圖書館,容許借書的人士不用歸還,那麼,即使這個圖書館有如何珍貴和豐富的藏書量,無限度的借出,最終的結果如何相信大家都不難知道。
香港的海域內有263個大大小小的島嶼,而天然的海岸線亦長達七百多公里,加上由西至東的河口轉變成海洋性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我們的海洋資源極為豐富和多姿,可惜,我們的政府現階段只把大量的資源(數以十億計的金錢),去改善維港兩岸的水質,然而,對於那眾多的美麗海灣和海底的珊瑚,卻沒有任何實質的保護工作,為甚麼呢?
生物科老師
黃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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