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天文團體及學術機構近十年爭取立法控制光污染,以保護環境、節約能源、減少滋擾。近年隨著土地開發、市區重建等,香港光污染問題有增無減。可觀中心開設時也是觀星不俗的地方,但飽受區內及鄰近新建築物向外及向天空射出的燈光影響亦大不如前。
香港的燈光管制
較年長的朋友可能發現,雖然香港的街道三數十年來一真都有五光十色的燈光招牌,但除了聖誕燈飾外,大都集中在路面之上,少有直接在大廈頂層照上天空。部分人爭議燈光管制、影響「東方之珠」繁榮形象,其實香港「東方之珠」的稱號正正是在實施燈光管制期間形成。為保障航空安全,香港法例第301章《香港機場(障礙管制)條例》管制向天空暴露的燈光。直至1998年,啟德機場關閉後,維港兩岸的燈光才不受控的向天空亂舞。至今未有法例可以監管。
近年的節能污染
近年燈光技術進步普及,各種「節能燈」⎯⎯ 節能光管、LED板成行成市,這些燈具在發出同等光度下的確比舊式燈具耗能較少,也比較輕巧。不少人卻使用這些好處製成更大更光的燈具、廣告板,耗電量卻未有減少,甚至增加!從前很多廣告牌只有中間的線條、文字發光,現在卻是整座大廈那麼闊的LED板發出刺眼的強光!
不要那麼光吧
泛光燈、LED板在鬧市中也不要那麼多吧,上班時路經一間餐廳,整個招牌也是閃動的燈光。門外還要兩步一泛光燈,比陽光下的路面還要光,你的影子會指向太陽的方向,也算是太陽系內其中一件最不可思議的事。在海濱公園的緩跑徑上,路燈要那麼多那麼亮嗎?這些燈可不是設計來閱讀的。這些過亮、過多的燈光,除滋擾外,亦在浪費有限的資源。
萬事俱備 只欠立法
有必要
經過多年爭取,立法會內的質詢,行政長官在2008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會研究立法,其後資助香港大學進行全港大規模的光害研究計劃1。第一期在2008-2010年間已證明香港光污染極之嚴重,第二期2010-2012夜空光度監測網絡更證明人為室外燈光的使用量,是決定光污染嚴重程度的關鍵。本年政府終止資助後,未知網絡能否繼續運作,監察夜空。無容置疑,香港的光污染需要有效控制。
雖然環境保護署在立法會報告2未有確鑿證明光污染直接影響每個人的健康,但也承認燈光會影響睡眠、生理節奏、可能產生不適等。外地研究亦指出戶外燈光對健康和生態的影響3。
民意基礎
多年來環境保護署、環團、天文組織研究和民意調查4、以至中學生的街頭訪問,結果均顯示大部分市民認為有需要和支持立法監管光污染5。不單環保組織、天文愛好者的支持,多年來相繼揭發荒謬的燈光,日益嚴重、明顯的光污染情況也令公眾關注並支持立法。
技術支持
現時世界各地都有地區和城市管制光污染,包括歐美、日、甚至國內一些一、二線城市。隨著市場需要,截光較好、能源效益較高的燈具和照明設計經已完善。而且一些舊式、帶來嚴重光污染的燈具也日漸被淘汰,減少光污染的技術難度遠低於改變人濫用燈光的態度。
執行指引
環境保護署及機電工程署已於2012年1月發出《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指引》列出減少戶外燈光影響的設計安裝指引,供政府和私人參考。由於沒有法例要求,只有少數機構跟從指引,成效不彰。路政署的《公共照明設施設計手冊》已列明各種戶外照明的最低光度標準,即達標的照明設施已足夠在該處作照明之用,未必需要過量照明。只要完善以上指引,立例強制執行,控制戶外燈光定會取得成效。關於滋擾的燈光,早在2010年地球之友已參考外地的標準和香港《嘈音管制條例》執行逾二十年的方法,提交可行的建議6。
現時政府只要整合和完善以上已公佈的資料,已能準備立法管制光污染。立例後落實執行,把香港「光害之都」污名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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