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五月 第二期
生物的命名
要認識一種生物,我們通常都會從她的名字開始學起。然而一種生物可能有好多個不同的名字,如圖一中所見紫色漏斗狀花的攀援植物,不同地區的人對它的稱呼各有不同,如“五爪金龍”、“槭葉牽牛”、“Morning glory”、“Mile-a-minute vine”等等。這些名稱,我們會稱之為「俗名」,當我們利用這些俗名進一步去找它們的資料時,可能會找到在其他地區其俗名相同,但不一樣的另類生物。就例如圖一中的植物五爪金龍,原來有另一種完全不同生物的俗名都是“五爪金龍”,牠在香港是一種外來的爬行動物(圖二)。因此,若果要深入研究及了解一種生物時,我們不能只認識其俗名,而是要認識其獨一無二,全世界通用的「學名」(Scientific name)。
生物的命名系統,是由瑞典科學家,Carl Linnaeus,於十八世紀發明一個稱為雙名法的生物物種命名系統。根據此系統,每種生物會給予一個由兩個拉丁文字或拉丁化文字組成的學名。第一個字是“屬名” (Generic name),第二個字是“種加詞” (Specific epithet),簡稱“種名”。
屬名是生物在分類學上被歸納在所屬的「屬」(Genus)的稱號。當不同品種的生物在形態學上有著相似的特定特徵,牠們都會被歸入同一個屬。屬名在分類學中最高級別的不同的界(Kingdom)中是獨一無二的。而種加詞是用來描述物種的顯著特徵,所以種名通常是形容詞,用來描述生物體;但有些物種的種加詞是人名或地名的拉丁化文字,前者可能是用以紀念或表揚發現者或對該屬物種貢獻很多的科學家;而後者則是用以指出該物種的首次發現地方。
至於生物物種學名的標準格式為:屬名+種加詞+命名者(Authority)。以圖一的植物為例,其學名為:Ipomoea cairica (L.) Sweet(俗名:五爪金龍),第一個字“ Ipomoea”是屬名,其第一個字母須大寫;第二個字“ cairica”為種加詞,其第一個字母無須大寫;而“(L.) Sweet”為命名者,但由於這物種在某些情況下曾從一個屬轉移到另一個屬中,所以原作者的名字會用括號括起,修訂人的名稱跟在括號後。這用以標明發表該學名的命名者,通常只有科學刊物或博物館內的內容展示才標明命名者,一般用途則可以省略。有些時候,我們會看見學名內加有年份,如圖二的爬行動物:Varanus salvator Laurenti, 1768,這代表於1768年,這物種的命名者Laurenti對這物種進行了描述。
當我們認識了生物是怎樣命名後,我們便可以從生物的學名得知更多相關生物的資料或親源關係外,更可以利用學名容易地在互聯網上找到其相關資料啊!
生物科老師
區智恩